尽管通过互联网下载电影或音乐是一种错误的做法,被定性为非法,但它在法律上不能被视为盗窃——甚至不是盗窃——知识产权。音乐、电影和视频行业等将未经授权的下载称为盗窃,以使人们感到受到威胁。但抢劫或盗窃意味着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。在下载的情况下,没有人会失去其作品的所有权。 新泽西州罗格斯大学法学院教授、白领犯罪问题专家斯图尔特·格林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 电视频道采访时捍卫了这一立场。 目前,美国人正在讨论这一违法行为的资格。这位教授表示,这是一次重要的讨论,因为多年来,知识产权生产者、为其辩护的议员、联邦调查局特工和检察官一直试图让公众将这个问题视为盗窃行为。他们试图利用盗窃的道德分量来谴责这种做法。但许多人区分了有形商品的侵占和无形商品的侵占。因此,那些永远不会去商店偷 DVD 或 CD 的人可能不会不愿意从互联网上下载一些东西,他说。 这位教授说:“例如,对于年轻人来说,从互联网上下载音乐、电影、视频和软件似乎并不是一件坏事,其违法行为与盗窃实物财产的性质相同。” “当谈到无形财产时,情况就发生了变化。